
固原市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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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4月22日
固原市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为更好发挥指导性案例规范司法办案的作用,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提出的“健全完善案例指导制度”、“重视发挥案例的指导作用”,10月12日,固原市人民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指导性案例学习培训的通知》要求,举办最高检第十批指导性案例学习培训班,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了朱炜明操纵证券市场案等三件指导性案例。
会议指出,第十批指导性案例充分体现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的内在发展趋势,在体例、内容、形式上具有重大创新和调整,指导性案例是各级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处理问题的重要参考,全体检察干警要提高认识,加强对第十批指导性案例的学习,真正做到学懂弄通,运用到检察办案的实践中,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会议要求,今后要将指导性案例培训作为提升检察干警的业务素质的重要举措,通过全院专题学习、处室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对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进行学习、研讨,重点掌握指导性案例在事实认定、证据适用、指证示证、法律适用、政策把握方面的经验做法和蕴含其中的理念方法;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学习,通过领导班子集体学习、检委会学习、专题研学等方式,加深对指导性案例的理解掌握,将学习培训和领导干部上讲台相结合,分享学习指导性案例的心得体会,用自身实际行动带动干警参与学习培训。